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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法公布《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》

1999-10-2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刘希全 通讯员 张宪辉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副院长祝铭山公布了《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》。

《改革纲要》详细提出了人民法院今后五年的改革任务和基本内容。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的改革,《纲要》规定:1999年底前,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审分立、审执分立、审监分立。人民法院的立审分立,结合实际情况进行;建立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,由专门机构根据各类案件在管理流程中的不同环节,对立案、送达、开庭、结案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,保证案件管理工作的公正、高效等等。为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,《改革纲要》规定要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,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,充分发挥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在庭审过程中的指挥、协调作用。2000年底前,对法官担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条件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,建立审判长、独任审判员的审查、考核、选任制度。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依审判职责签发裁判文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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